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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改革如何破解困局激活潜力?

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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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态文明建设系统推进的新阶段,国有林场作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战略基石与林业现代化的关键力量,深化改革已成为紧迫课题。以广东为例,省级国有林场全面转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显著增强,职工待遇改善,生态保护主责有效夯实。但部分林场在“公益化”转型中,“经营”功能被弱化甚至搁置,导致内生动力不足,陷入保护强化与活力弱化并存的困局。


国家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国有林场的意见》提出“提质、兴业、利民”要求,为破解困局指明了方向。如何在坚守公益属性、保障必要投入前提下,科学激活国有林场“经营”功能,推动其从被动管护者向主动价值创造者转型,实现生态保护、资源增值与产业发展协同共进,是国有林场改革面临的大课题。


问题诊断:


公益保障下的“经营”缺失


改革强化国有林场公益属性成效显著,但“一刀切”将“公益化”等同于“去经营化”,会衍生可持续发展隐忧。


财政投入既改善了基础设施,也稳定了队伍,这是改革的基础性成果。然而,一些地方若在理念与制度上将保护与经营对立,边缘化科学经营职能,将导致发展动能结构性缺失,具体表现为三方面:


一是森林经营动力衰减,陷入“躺平”困局。木材战略储备、大径级用材林培育等长期经营活动,在单一保护考核下易被忽视。部分国有林场满足于基础看护,缺乏提升森林质量的主动性,影响生态系统健康,长远削弱国家木材安全保障,与《意见》提出的“提高林地综合生产力”“强化集约经营”要求相悖。


二是多元资源转化受阻,处于“沉睡”状态。 林下空间、景观、碳汇、种质及文化资源构成巨大的“绿色宝库”,却因经营受限难以合规转化为经济收益,无法形成反哺生态、改善民生、带动社区的良性循环,造成潜在价值流失。


三是发展路径依赖财政,易成“等靠”窠臼。过度依赖拨款,若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易削弱林场的市场意识与创新活力,制约转型升级,甚至可能被误读为“财政负担”,损害国有林场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主力军的形象。根本原因在于未能辩证把握“保”与“营”的统一——科学、可持续的森林经营,本就是最有效的生态保护,是实现更高层次公益目标的根本路径。


破局导向:


回归科学经营与分类施策


破解困局,关键在于理念革新与路径重构:推动国有林场回归科学经营本质,实行精细化分类管理。


必须明确一点,强化公益属性不等于取消经营职能。财政支持旨在培育林场的“造血”能力。《意见》支持国家储备林建设、集约经营与发展绿色产业,正是对森林资源“经营属性”的权威确认。改革方向应是在守住生态红线前提下,推动国有林场从“财政供养型管护者”向“价值创造型综合管理者”转型,成为生态守护者、木材培育者、产业探索者与发展带动者。


实现转型,必须坚持分类施策、精准管理。对生态区位极端重要、功能定位于保护修复的国有林场,财政应足额保障,建立以生态效益为核心的考核体系;对资源禀赋好、具有经营潜力的国有林场,则应在严格规范下,鼓励其依法开展科学经营与适度利用,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政策设计须告别“一刀切”,实施差异化供给,激发各类林场内生动力。


实践探路:


广东多元经营与融合发展


广东国有林场在履行公益主责的同时,积极探索多元化经营,提供了宝贵经验。


一是固本强基,筑牢战略储备。部分国有林场将大径级珍贵用材林、高效工业原料林培育作为长期战略,通过科学抚育提升森林质量与蓄积量,证明公益林场可同步实现生态提升与可持续生产。


二是科技赋能,迈向智慧经营。应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物联网构建“天空地”一体化智慧监测体系,显著提升防火防虫效率,降低管护成本,并为资源监测与经营优化提供数据支撑,推动管理数字化、智能化。


三是多元开拓,激活资源价值。广东国有林场积极探索多条市场化路径:发展林下经济,如乐昌龙山国有林场种植中药材、食用菌,通过品牌与电商提升附加值,带动林农增收。


创新碳汇交易,韶关等地依托碳普惠机制开发林业碳汇项目,将固碳效益转化为市场收益。拓展生态服务,河源新丰江、广州流溪河等国有林场发展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生态旅游,对接大湾区需求,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制度筑基:


构建激励相容的治理体系


巩固改革成果,需构建系统、激励相容的现代治理体系。


一要夯实分类管理的制度基础。国家层面应细化林场分类标准与政策框架,指导各地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精准划定主体功能、生态红线与适度经营空间。对公益主导型林场,强化财政保障与生态考核;对适宜经营型林场,明确经营边界与产业导向,实施差异化管理。


二要健全资产经营与管理制度。落实《意见》要求,加快森林资源确权、登记、清查与评估,明晰权责。探索建立规范的有偿使用、特许经营、流转交易等制度,构建“保护者受益、经营者有利”的收益分配机制,确保经营收益主要用于森林培育、生态修复、设施改善与职工激励,形成“保护—经营—再投入”内生循环,严防资产流失。


三要创新激励相容的机制设计。优化财政支持方式,从“保运转”转向“促发展”。建立以森林质量提升、生态功能增强、经营成效、科技应用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将其与资金安排、项目扶持及职工收入挂钩。通过正向激励,让善于保护、精于经营、勇于创新者获得实质性回报,推动发展生态从“要我干”向“我要干”“要干好”转变。


发展目标:


迈向保护与经营协同新局


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是关乎生态安全、资源安全与林业现代化的战略工程。财政保障是基石,但非终点,更非“舒适区”。改革成败,在于能否引导国有林场在坚守生态底线前提下,科学、有序、创造性地回归“经营”轨道,实现从“被动守护”到“主动经营”、从“生态底色”到“发展绿色”的深刻转变。


未来,国有林场应以《意见》为纲,通过分类精细管理、科技智慧经营、市场价值实现与激励制度创新,全面唤醒沉睡的绿色资产,释放国家战略财富潜力。唯有如此,才能摆脱“保护即包袱”的窠臼,真正成为国家生态安全的坚强主力、木材安全的核心支柱、优质生态产品的稳定供给者,在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中,开创生态保护与科学经营深度融合、协同增效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华南农业大学原林学院院长、教授 徐正春)

中国林业生态发展促进会发布